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院党委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党委中心组由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组成。根据学习研讨内容,可扩大到全体副科级以上干部。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安排学习。中心组学习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党委班子成员主持,办公室组织。
二、学习形式
1.集中学习。集中学习以集体学习研讨为主要形式,也可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观看音像、讨论交流等多种学习形式。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月安排1次,全年不少于12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集中学习的主题根据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确定。中心组每季度安排1次交流心得体会,每次安排2人以上作重点发言,中心组成员每年交流发言不少于2次。
2.个人自学。个人自学是集中学习的基础和前提。党委中心组成员应自觉开展自学活动,积极利用八小时以外的时间认真学习重要理论文献、本职岗位必须知识和年度必读书目。充分运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学习平台,进一步深化学习,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中心组成员自学时,应在统一配发的学习笔记本上撰写笔记和读书心得。
3.专题调研。坚持学习理论和指导实践相结合、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运用理论和发展理论相结合。中心组成员应把研究解决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作为理论学习的经常性任务和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调查研究,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每年撰写1—2篇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并通过内部交流或者公开发表等形式发挥推动、指导工作的作用。
三、学习内容
1.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4.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5.国家法律法规。
6.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
7.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8.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和全面从严治党等领域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
9.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三农”工作、生态建设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
10.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11.党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四、学习要求
1.端正态度。中心组成员要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爱好、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培养学习兴趣,养成学习习惯,做到好学乐学。要切实改进学风,克服形式主义、经验主义、教条主义,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2.严明纪律。中心组成员应按照学习计划按时参加集中学习,无特殊原因一般不得缺席,确需请假应向党委书记或主持学习的同志报告。各成员根据规定内容提前准备发言提纲,学习时认真做好笔记。
3.讲究方法。中心组成员要进一步树立全面系统学、带着问题学、深入思考学的理念,不断改进学习方法,努力提高学习效率。既要善于学习书本上的东西,更要善于向基层和群众学习。
4.注重应用。中心组成员要注意把学习的成果运用到推动全院各项事业发展的工作实践中,要对学习成果的运用进行经常性回顾反思,达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目的。
5.强化管理。参加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签到制度。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学习会议的准备和安排,做好学习考勤、学习记录以及学习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档案,做到有计划总结、安排方案、考勤签到、学习记录、发言材料、体会文章、成果展示等。办公室负责收集和整理中心组的学习台账,年终整理归档并接受上级检查考核。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